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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2024学年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4-08-20    点击:

益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2024学年

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3-2024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关于做好职业教育2023-2024学年信息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采集时间

2024815-915日。

二、采集人员安排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于819日前在“【金山文档 | WPS云文档】 2024人才状态数据采集负责工作人及联络员信息表“https://kdocs.cn/l/cmeLLiUkKwTp”填报本单位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

三、工作安排

1.812日前质评中心、信息中心完成国家数据采集平台服务器安装、调试、运行,组织开展。

2.818日前,质评中心完成系统内权限设置工作。

3.819日召开数据采集工作调度会,填报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信息表。

4.821日前,质评中心、教务科研处、组织人事处、行政科及各教学单位完成数据平台源数据采集、上传工作。

5.822日前,为确保后续工作顺利进行,请组织人事处、教务科研处、招生就业处、行政科务必填完信息。

6.822-828日,各部门及教师个人按照任务分解表完成各项数据的采集工作。

7.829-93日,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提交部门数据,质量评价中心对所有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关联性审核。

8.94-98日,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根据审核情况补充和完善数据。

9.99-912日,质评中心完成数据汇总报学校审定,通过后上报数据至国家平台。

四、工作要求

状态数据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及时掌握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发布质量年度报告、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建设、推进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深化“三教”改革、监测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和基础,也是学校明确学校发展定位,加强内涵建设,进行过程管理,建立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开展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1.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数据采集和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重视各项数据的填报,按照《益阳师专2024年人才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采集任务分工与注意事项》(附件1)表内任务安排,认真组织数据采集,并按时提交数据。

2.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数据采集、备份、填报工作,具体数据采集工作落实到人,明确数据采集任务和标准。

3.加大数据的采集力度,按照实事求是原则,应统尽统,应报尽报。不得简单复制往年同期数据、不得漏报瞒报,所有数据都应按照要求填写,确保采集数据充实、规范、有效。

 

五、填报说明

1.本次数据采集工作使用“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进入方式:数据采集平台网址http://58.47.177.20:8666/#/login,账号密码(默认密码为YYsz@168)登录。

2.二级学院负责通知本学院教师,按时完成个人基本信息核实修改、个人授课情况采集、个人科研等其他情况采集。

3.状态数据系统中“1.5.1全日制在校生基本信息表”涉及学生的数据较多,各学院要配合教务处对数据进行反复核对、校准,汇总后再导入平台。

4.填报数据时,有数据可填的请勿空白;请注意带有数量单位的数据,避免出现畸形数据。

 

附件:益阳师专2024年人才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

      采集任务分工与注意事项

                                

 

               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4817         


附件

 

益阳师专2023-2024学年人才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
   
平台采集任务分工与注意事项

数据表名称

责任部门

采集注意事项

平台搭建

 

国家平台数据填报服务器升级维护

质评中心、信息中心

已完成

1.
   

   

   

   

   

   
17

1.1
   
学校

1.1.1学校概况表

党政办

数据采集时间段:202391-2024831日(下同),财务按自然年采集2023年数据

1.1.2联系表

党政办

 

1.1.3内设机构表

组织人事处

1.学校现有机构均需填报
   
已完成,请人事处审核。

1.1.4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

行政科

1.重点审核指标数值,考虑数据纵向连续性
    2.
教学及辅助用房:是指教学实训用房中的教室、专业教学实训实验实习用房及场所、图书馆、培训工作用房、室内体育用房、大学生活动用房、会堂等。与事业统计报表一致。

1.1.5教学仪器设备表

行政科

审定数据的一致性;重点审核指标数值;考虑数据纵向连续性

1.1.6藏馆图书资料表

图书馆

审定数据的一致性;重点审核生均图书、生均年进书量两个指标

1.1.7学校获奖(荣誉)情况表

党政办

采集的是以学校为获奖单位或集体获奖(样板党支部、先进集体等等)
   
颁发(授予)个人的,如果获奖(荣誉)人是教师则采集在教师个人业绩表中,如果获奖(荣誉)人是学生,则采集在学生获奖表中。注意获奖信息的完整性,作为年终创新创优获奖情况的参考。

1.1.8教学场所信息表

教务科研处

行政科协助填写。按场所门牌号+所在楼宇名称+所在校区判重。 所在校区字段信息需要先填写1.1.1学校概况表的校区信息并提交。对于场所性质为校内实践教学场所、省级以上基地、世赛基地、教育基地的,将自动对应推送到表2.9.1     2.9.2     2.9.4     2.9.6     。租用校外场地,教学仪器设备属于本校资产的,所在校区选择租用场地,面积填 0 ,支持导入。

1.2
   
专业

1.2.1开设专业表

教务科研处

1.开设专业包含202120222023三个年级的大专专业,2021中职专业,20192020202120222023五年一贯制大专专业; 2.平台中所有专业采用新的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3.设置混合专业,通识课可用混合专业。

1.2.2专业群设置情况表

教务科研处

 

1.2.3专业变动情况表

教务科研处

 2023年新增专业

1.3
   
课程

1.3.1高职课程设置表

教务科研处

教务科研处牵头,二级学院协助。

1.  按照人才培养方案采集课程信息,所有课程包括公共课(分层教学、体育选项参照公选课)必选填到具体专业,不允许使用混合专业,要看公共课开齐开足情况,只有公选课可用混合专业。

2.  专业(技能)课程:对应《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中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业拓展课程及实践性教学环节,其中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包括实训、实习、实验、毕业设计、社会实践等。

3.  2021-2023三年高职,2019-2020五年高职。

1.3.2附设中职班课程设置表

教务科研处

教务科研处牵头,二级学院协助。采集附设中职班各专业本学年课程设置情况及各课程有关信息。本表排序依次按照课程名称、学制、专业名称、年级、培养方式、具体形式     升序排列。支持导入。 重复规则: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专业层次+学制+培养方式+具体形式+生源类型+年级+开课学期+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开课单位名称。     注:本表按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填。

2021-2023五年高职,2021中职。

1.3.3专业教学计划表

自动生成

自动统计专业课程开设情况,形成专业教学计划,分析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     自动生成。

1.4
   
教师

1.4.1校内教师基本信息表

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牵头,二级学院协助,开放个人填写权限。

1.认真审核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比列、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位人数、专任教师中双师比;2.核对各字段的数据有效性(有相关资格证书);3.各专业群内至少三个专业有共享专业教师;4.建议组织人事处将双师型教师名单发到各学院;5.预设数据埋点,注意与2.19.1表格专职辅导员和专职思政教师数保持一致。

1.4.2校外教师基本情况表

组织人事处

组织人事处牵头,二级学院协助。

1.5
   
学生

1.5.1全日制高职在校生信息表

教务科研处

教务科研处牵头,各二级学院协助。

1.在校生指:202120222023三个年级的大专专业学生及20192020级五年制高职专业学生;

2.各学院学生数量、信息与教务科研处学生信息系统一致。

1.5.2附设中职班在校生信息表

教务科研处

教务科研处牵头,二级学院协助。2021级中职学生,2021-2023五年制高职专业学生。

1.5.3在校生数量表

质评中心

协调教务科研处、继续教育部完成此表填写,数据填报准确,收集全面,与1.5.1总人数相同

1.5.4 9月份入学高职新生基本信息表

教务科研处

教务科研处牵头,二级学院协助。填报2021级五年制学生和2024级三年制新生基本信息,学籍状态填待报到。2024年高职新生)

1.5.5 9月份入学附设中职班新生基本信息表

教务科研处

教务科研处牵头,二级学院协助。填报2024级五年制新生基本信息,学籍状态填待报到。2024年中职新生)

1.6
   
企业

1.6.1企业数据

招生就业处

常态化工作,实时采集。采集学校合作企业(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人民团体等)基本信息,其中企业数据与启信宝对接、验证。

2.
   

   

   

   

   

   
73

2.1
   
教学运行

2.1.1高职授课表

二级学院

必须完整填报所有开课课程(包括实习课程):

1.预设数据埋点,质量年报教学资源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课程总学时数,落实政策表,企业兼职教师总课时。

2.教学工作量:同一老师单个班级上课,只填一条信息,支持多个班级。教学工作量按照学校计算办法,乘以系数(学校没有系数可以不乘)     ,填入即可。
    3.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层次、学制、培养方式、具体形式、生源类型、授课年级、课程代码、课程名称、授课学期必须与课程设置表一致。4.每名教师都需有授课信息,教师因校企合作、下临床等原因确实没有排课,则在2.6.1表“接收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到一线挂职或服务数(人)”字段中体现相关经历;5.课程类型为BC类课程,则“主要开设实践项目”必须有相应内容;6.实际授课的教师一定要把自己的授课信息填全,含选修课与毕业设计,带实训课的老师一定要把自己所带班级及课时填全;7.通识课专业可选择混合专业。

2.1.2附设中职班授课表

二级学院

 

2.2
   
实习管理

2.2.1高职学生实习管理表

教务科研处

注意与2.6.1表中“接受实习生人数”字段保持关联性

2.2.2附设中职班学生实习管理表

 

2.3
   
教材

2.3.1教材建设表

采集本校教师编写教材,一部教材一行数据,多人参与的,由承担主要角色的人填写。累积数据,今年起填当年。

2.3.2教材选用表

1.非正式出版教材,只填写教材名称、版次日期(填写印制日期)、第一主编姓名,其他教材信息不填;2.正式出版的教材检索教材库数据,数据库没有的,可以新增。允许一门课填多本选用教材

2.4
   
招生

2.4.1高职普通高考招生情况表

招生就业处

当年招生情况,注意学生人数的关系、各表格学生总数的一致性

2.4.2高职职教高考招生情况表

 

2.4.3高职分生源招生情况表

 

2.4.4高职分层次招生情况表

 

2.4.5附设中职班招生信息表

 

2.5
   
就业

 

2.5.1高职应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情况表

1.注意专业及专业方向的数量;2.毕业生数、就业率、对口就业率与上报教育厅的就业数据一;3.直接就业包括参军,参军分义务兵和士官,参军同学不填具体单位信息,直接就业和士官填起薪线。

2.5.2附设中职班应届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情况表

 

2.5.3上届毕业生年终就业情况表

分专业统计上届毕业生截止上年1231日年终就业人数,其中升学、直接就业、创业、灵活就业均视为就业。

2.5.4附设中职班毕业去向信息统计表

 

2.6
   
产教融合

2.6.1校企合作情况表

教务科研处

“接受实习生人数”与2.2.1学生实习管理表里单位实习人数保持一致

2.6.2牵头组建职教集团表

 

2.6.3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统计表

 

2.6.4市域产教联合体信息表

 

2.6.5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信息表

 

2.6.6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信息表

 

2.7校企协同育人

2.7.1校企协同育人表

二级学院

采集中国特色学徒制人才培养信息以及订单人才培养信息,包括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现场工程师以及订单班。其中,现代学徒制是指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规定,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认定的参与现代学徒制培养的在校生,企业新型学徒制是经人社部门批准     认定的项目。现代学徒制选择项目形式“招生即招工 ”

2.8
   
校企互动

2.8.1书记校长走访企业表

招生就业处

常态化工作,实时采集。

2.8.2企业家进校园表

2.9
   
实践基地

2.9.1校内实践教学场所表

教务科研处

不含 2.9.2 省级及以上实训基地。此表单由前台1.1.8表默认推送场所性质为校内实践教学场所的基础数据。1.所有实训室是否已全部录入;2.设备总值=去年的设备总值+当年新增值;3.实训基地面向专业为多个时,每个专业单独一行,其他共有项用合并单元格的方式;4.重点审核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比例两个指标的数值;5.所有专业要有对应实训基地;6.专业群内至少三个专业有共享校内实训基地。

2.9.2省级以上实训基地表

仅统计省级及以上实训基地,每个基地占一行数据,累计数据。与2. 9.1 不重复。此表单由前台1.1.8表默认推送场所性质为省级以上基地的基础数据。重复规则:实践基地名称+所属部门。

2.9.3校外实践基地表

每个基地占一行数据,含服务中小学劳动教育基地。此表单支持用户自行点击引用云端按钮获取去年数据,需用户修改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支持导入。

2.9.4世赛基地表

采集学校拥有的世赛基地信息,累积数据,需有上级部门认定。此表单由前台1.1.8表默认推送场所性质为世赛基地的基础数据。

2.9.5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表

采集学校大型仪器设备情况(教学仪器设备中设备资产原值单价≥100万元或整套系统设备总值≥100万元),累计数据。此表单支持用户自行点击引用云端按钮获取去年数据,需用户修改确认无误后提交审核。支持导入。

 

2.9.6教育基地表

 

教务科研处牵头收集,二级学院、宣统、学工等部门配合。采集综合素质教育基地,主要有创新创业、文化传承、素质拓展、劳动技能(含服务中小学劳动教育基地),每个基地一行。

2.10
   
信息化情况

 

2.10.1信息化基础表

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牵头收集填报,图书馆协助。

2.10.2数字化资源情况表

2.11
   
财务数据

2.11.1学校经费总收入表

行政科

本表数据按自然年度采集,即本学年第一学期所在日历年度,如2023-2024学年度,办学经费统计年度为202311日至1231日。1.财政拨款是指学校通过各种财政渠道获得的经费收入,包括财政预算内、预算外、专项、经常性补贴等;政府购买服务到款额是指学校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实际到账总收入,包括扶贫专项、社会人员培训、社区服务、技术交易、及其他各类政府购买的服务费用;2.技术服务到款额是指除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以外,学校科研技术服务的实际到账总收入,包括纵向科研、横向技术服务、培训服务、技术交易等经费;3.财政经常性补助收入、中央、地方财政专额(生均拔款来源于财政拔款总额)请注意纵向关系;

2.11.2学校其他经费收入情况表

 

2.11.3学校经费总支出表

1.设备采购值请考虑1.1.5表与2.9.1表中的教学仪器设备新增值;2.实训耗材费与4.1表中的原材料(耗材)费用基本相同,因采集时间节点不同,可以略有不同;3.聘请兼职教师经费请考虑兼课教师的课时费情况;4.图书购置费请考虑新增图书册数及图书的单价;

2.11.4学校其他经费支出表

 

2.12
   
国际合作交流

2.12.1 开设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表

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

 

2.12.2 开设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表

2.12.3接收国(境)外留学生来华留学情况表

2.12.4开发并被国(境)外采用的课程标准表

2.12.5开发并被国(境)外采用的专业教学标准表

2.12.6开发并被国(境)外采用教材情况表

2.12.7国(境)外办学情况表

2.13
   
学生奖助情况

 

2.13.1学生获奖情况表

学生处

本表采集学生个人获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部门颁发奖项(主办赛项)     。如:学生获得技能大赛、科技文化作品等奖项。

2.13.2奖助学情况表

学生处

采集本学年各类奖助学项目,每个项目一行。排序规则:按状态、项目名称(全称)排序。
    1.
项目名称:填写具体奖助学项目名称;2.项目子类: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生源地贷款、特困补助、伙食补助、勤工俭学、爱心车贴、减免学杂费、企业奖学金、企业助学金等;3.项目种类: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俭学、助学贷款、减免学杂费等。1.所有的奖学金、助学金(含贷款)均需填入;2.注意奖助人数与奖助金额的填写;

2.14
   
学生社团

2.14.1学生社团表

团委

已经解散的社团不再采集。 排序规则:按状态、社团代码、学校指导部门名称(全称)排序。 重复规则:社团代码+社团名称+社团类别+登记日期+批准单位名称。

2.15师资队伍建设

2.15.1高层次人才情况表

组织人事处

采集学校高层次人才信息。同一人获得不同称号可重复填报。限界面填报。 重复规则:教工号+类型+级别 注:高层次人才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明确认定的人才级别。包括: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技能大师、近一届教育部教指委委员,以及其他国家级人才称号获得者等;省部级人才项目或人才称号获得者,如:省部级千人计划项目入选者,省部级教学名师、省部级技能大师,以及其他省部级人才称号获得者等。同一人获得不同称号可重复填报,同一人多次获得同一称号按最近一次填报。

2.15.2高技能人才情况表

高技能人才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人才类别。同一人获得不同称号可重复填报,同一人多次获得同一称号按最近一次填报。限界面填报。

2.15.3高水平团队情况表

采集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由专()职教师牵头组建的高水平团队,含兼职教师牵头成立的技能大师工作室等。若团队负责人为校内退休教师,将该负责人作为校外教师采集至校外教师基本信息表。限界面填报。 重复规则:团队名称+负责人工号+负责人姓名+类型+级别。 注:高水平团队包括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科研团队、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国家级创新团队、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部级教学团队、省部 级科研团队、省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省部级创新团队、省部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等。

2.15.4教师培训与交流情况表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全体教师个人填写

仅采集学年内教师参与培训交流情况, 教师交流项目与培训进修项目不可重复统计; 培训进修与攻读学位不可重复统计;人员与教师表关联,校验。 

2.15.5教师实践锻炼情况表

采集学年度教师到行业企业生产一线或校内外实训基地等单位,参加企业实践、挂职锻炼、以及社会兼职情况,包含教师去机关事业单位开展与专业领域相关的实践锻炼,不包括教师参加企业或实训基地全脱产培训。

2.15.6教师获奖信息表

不重复采集。教师获奖情况仅填获得省级及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等部门颁发奖项,包括行政性奖励。原则上统计本校第一获奖(完成)单位,本校教师为第一获奖(完成)人情况,一校多人的仅第一人填写。少数重要奖项,非本校第一单位的,     由校内第一完成填报。科学技术进步奖…… 。

2.15.7教师获得知识产权信息表

采集教师职务行为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项目,只统计学校为专利(著作)权人,本校教师为第一发明(完成)人的情况,一校多人的,仅第 一人填写。

2.15.8教师纵向科研信息表

只采集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本校教师为第一主持人的纵向课题,一校多人的,仅第一人填写,不含本校设立的课题。

2.15.9教师横向课题信息表

只采集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本校教师为第一主持人的横向课题,一校多人的,仅第一人填写。不含专利转让。     注:横向课题是指以学校名义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签订的科技开发、科技服务、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 以及政府部门非正常地发布通知、组织 申报、评审立项的课题项目。另外,     申请文件的承担单位中没有本单位署名的纵向项目, 由承担单位转拨本单位的子课题或者外协经费,一般也按横向 项目对待。

2.15.10教师论文著作信息表

只统计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的情况,一校多人的,仅第一人填写。非本校第一单位的,由校内第一完成填报。

2.16教科研平台建设情况

2.16.1教科研平台建设情况表

教务科研处

采集依托学校申报建设的教学科研平台项目。

2.17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

2.17.1在校生职业资格证书获取情况表

二级学院

1. 按专业填写,一个专业存在多个证书时,每个证书种类填一行。;2.本表与双证书、取证率相关,请认真填写;3.每个专业应有对应的资格证书;4.此表包括校内、校外参加鉴定的证书。

2.17.2在校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获取情况表

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

按专业填写,一个专业存在多个证书时,每个证书种类填一行,不含X证书。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社会鉴定机构印发,人社部备案的从事岗位应具备的技术能力的等级证书。

2.17.3在校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X证书)获取情况表

按专业填写,一个专业存在多个证书时,每个证书种类填写一行。

2.17.4社会人员在本校获职业和技能等级证书情况表

采集社会人员在本校获取职业资格和技能等级证书。 限界面填报。

2.18
   
宣传舆情

2.18.1学校宣传表

宣传统战部

实时采集

2.18.2职教活动周表

实时采集

2.19思政教育

2.19.1专职辅导员与专职思政教师队伍配备情况表

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学工处采集专职辅导员情况,马院采集专职思政教师

2.19.2班主任队伍配备情况表

学生处

 

2.19.3 心理健康师资表

学生处

 

2.19.4安全管理表

保卫处

 

2.19.5育人活动开展情况表

宣传统战部

 宣传统战部牵头,学生工作处、团委配合填写。

2.19.6专题教育开展情况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牵头,宣传统战部、教务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团委配合填写。

2.19.7《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使用情况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20
   
培训信息

2.20.1职业培训信息表

继续教育与国际交流学院

采集周期内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项目到账经费、培训学时、培训对象、培训教师等信息。职业院校内部培训不列入填报范围,如面向本校教职工培训、师生参加相关赛事培训、主题党日活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宣讲及培训等。

2.21帮扶协作

2.21.1东西部协作情况表

组织人事处

 

2.21.2对口帮扶情况表

 



 

益阳师专2023-2024学年人才状态数据采集进度表

序号

工作内容

牵头单位

开始时间-完成时间

1

采集平台服务器搭建、调试

质评中心、信息技术中心

815

2

数据初始化

质评中心

817

3

权限设置

质评中心

818

4

召开调度会,填写采集负责工作人及联络员信息表

质评中心

819

5

数据平台源数据表采集及导入

质评中心、教务科研处、

组织人事处、行政科

819-821

6

为确保后续工作顺利进行,请组织人事处、教务科研处、招生就业处、行政科务必在22日前填完

组织人事处、教务科研处、

招生就业处、行政科

820-822

7

部门数据填报,授课教师个人信息填报

各部门、二级学院、教师个人

822-825

8

个人及部门数据初审

各部门、二级学院

826-828

9

数据汇总及关联性审核

质评中心

828-93

10

数据补充及完善

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94-98

11

提交学校审定

质评中心

9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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